
一名男子入住酒店,欠房费近5000元。酒店给他500元搬家费,但他拒绝了。客户回复:我要求酒店去法院追究他。
近日,重庆一男子与家人入住酒店4个多月,欠下房费近5000元。他们也不付钱或搬家。酒店提出免除之前的债务,并提供500元搬家费让他搬家,但他拒绝了。 12月7日报道截图,重庆蓝天时光酒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客人吴先生于7月底入住酒店,带着80岁的母亲和10岁的孩子。房价140元/天。前两个月,吴先生每天都按时交房费。后来,他开始拖欠房费,或者偶尔付了部分费用,然后就不付房费了。他们强迫他们没有结果。据工作人员介绍,截至目前,吴先生欠房费约5000元。他们表示对方可以入住酒店,但经过多次沟通后拒绝入住。老板甚至主动提出免除所有欠款,并通过中介帮他联系到了一套非常便宜的出租房。酒店还支付了500元搬家费,并要求吴先生离开酒店。即便如此,对方却没有让步。据报道,吴先生称,自己并没有拒绝给钱,只是自己有案子需要到法院处理,10万多元的债务没有追回,而且“手里的钱是当地的瓦拉”。他还表示,选择这家酒店是因为靠近法院。 “他(酒店老板)和我发生了经济纠纷,最好的办法就是法院,我让他去法院起诉。”酒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老板人很好,以前还给吴先生的孩子送牛奶,但现在他们也无可奈何,老板已经提起诉讼。朱雪,北京策略(南京)律师事务所律师,表示,吴先生入住酒店时,就与酒店形成了合同关系。他有义务按时缴纳住宿费。他拖欠付款构成根本违约,酒店有权要求他腾出房屋。此外,根据民法第236条规定,物权受到妨碍或者可能造成损害的,物权人可以请求排除妨碍或者消除危险。酒店作为房屋的合法主人,有权要求他归还房屋,即搬到酒店。如果男子仍坚持不搬家,可以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来源 |极目新闻、重庆电视台天天630
编辑:聂越